帶班檢查
2024-04-01 來自: 西安壹定发電力工程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375
配電設備-電力施工-緊湊型箱變-供電
1、施工單位負責人指:企業法人代表、總經理、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、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。
2、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現場帶班,每月帶班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25%,應記錄,并分別在企業和項目存檔備查。
配電設備-電力施工-緊湊型箱變-供電
3、項目出現險情、發現重大隱患時或超過規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時,單位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。
4、對于分公司,集團負責人可書面委托工程所在地分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。
配電設備-電力施工-緊湊型箱變-供電
上一條 :
壹定發(中國區)官方網站: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
下一條 :
行政處罰的種類